高志谦中级会计实务课件

免费试学
讲师推荐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资料免费下载

高志谦中级会计实务课件,师资真的决定了很多东西,少走很多弯路。

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

新教材知识点: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

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请求权。所谓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特定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以上就是关于高志谦中级会计实务课件的详细介绍,更多与中级会计职称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比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

中级会计职称资料包

免费下载
相关推荐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