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级职称会计培训,正保会计网校在业内评价很好。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政府采购当事人
(一)采购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1)属于通用政府采购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2)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3)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可以自行采购。
2.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二)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采购代理机构
1.采购代理机构的性质
采购代理机构是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的非营利事业法人。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设置
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
【试题判断题】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政府采购当事人。
以上就是关于长春中级职称会计培训的详细介绍,更多与中级会计职称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比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