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

发布时间:2020-03-11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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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2018年新成立软件企业,当年没有盈利,是否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

  【答案】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2018年没有获利的软件企业是否仍可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目前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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