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帐务处理

发布时间:2020-04-27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补交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帐务处理一直是很多会计小伙伴关注的问题,如公司有补缴企业所得税的话则可以按照相应的内容来处理账务问题,在税务上也要进行处理,保证公司的税务、账务清晰,也是每个会计的责任。本文比网校就和大家介绍与补交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补交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帐务处理

(一)调整应缴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缴税金———应缴所得税

(二)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三)补缴税款时

借:应缴税金———应缴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对查补的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通过“未分配利润”项目来反映。

补交去年印花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补交以前年度的印花税,如果金额不大,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会计准则不同,记账方法也不同。

如果《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如果补交的印花税金额较大,影响到所得税费用,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应交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补交的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调整的所得税费用)

结转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企业自查补缴以前年度的个人所得税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一是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为取得所得的个人,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扣缴义务。因此,个人所得税的实际负税人不是履行扣缴义务的单位,而是取得所得的个人。具体到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实际负税人是企业职工,支付工资的企业只是履行扣缴义务。二是如果扣缴义务人对以前年度的个人所得税应扣未扣、应收未收,未尽到扣缴义务,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因此,自查补缴以前年度的个人所得税应由职工个人负担,不能在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前税前扣除。

以上就是关于补交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帐务处理的详细介绍,更多与补交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比网校,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