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通行费电子发票财务如何审核

发布时间:2020-05-25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没有通行费电子发票财务如何审核一直是很多会计小伙伴关注的问题,本文比网校就和大家介绍与电子发票财务审核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没有通行费电子发票财务如何审核

建议可以先红冲原入账凭证分录,金额是负数,再按电子发票做这个分录正数处理.

 

通行费发票勾选后怎么申报

答:一、票根网开票

1.登录"票根网",勾选需要开具发票的通行记录,点击"去开票".

2.核对开票信息及金额,无误时请点击"提交".

3.点击"我的发票",去查看开具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4.选择未下载的发票,点击"发票下载"下载发票.

5.这就是一份通行费电子发票的票样.

二、增值税选择确认平台勾选认证

1.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勾选认证包括"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在内的需认证的发票进行勾选认证.

2.我们从导出的"发票清单"中可以看到,认证的专用发票和通行费发票都在清单里.

三、电子税务局申报

1.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生成"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查看第35行以及第1、2行自动生成的数据是否正确,如果正确直接保存,如果不正确请修改或保存.这里的税额既包括通行费发票的税额也包括专用发票的税额.

2.在填写完其他增值税报表后,再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点击"提取数据",查看第12行"进项税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行的税额是否相同,如果相同请再填写其他相关行次的数据,点击"保存",之后按照程序进行申报.

通行费抵扣申报的依据

答:财税〔2017〕90号第七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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