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发布时间:2020-06-03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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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答:农产品收购进项税的计算:

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乘以13%作为进项税额.

根据相关规定: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

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农产品的进项税额应该如何抵扣?

答:具体做法如下:

用发票上注明的货物金额乘以13%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然后用发票上的金额减去抵扣的进项税额作为货物的成本进行入账.

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等 发票注明金额x(1-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发票注明金额x13%

贷:银行存款 发票注明金额

 

扩展资料:

(一)检查时应注意事项

1.抵扣进项税额的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合理;是否符合相应的使用范围;专用发票的开具是否符合要求;票面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经过认证;认证或是否及时申报.

2.有无将外购固定资产以低值易耗品、修利用备件的名义入账,巧立名目,多抵扣进项税额;有无将外购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有无将按税法规定允许一次计入成本的科研用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3.有无将外购货物改变用途后(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仍然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4.有无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外购货物、在产品、产成品以正常损失报批,不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5.企业兼营非应税劳务,分别申报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有无按外购货物全额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外商投资企业兼营出口与内销,有无按购买国内原材料的全额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6.有无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并收回价款和增值税款时,不相应减少当期进项税额,造成进项税额虚增.

7.有无将从购买方取得的平销返利转做账外小金库,不冲减进项税额;或将取得的实物返利以接受捐赠的名义入账,不冲减进项税额;有无将从购买方取得的平销返利不冲减进项税额而错转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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