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帐务处理

发布时间:2020-09-03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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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帐务处理

1、工资薪金,总体政策是要代扣代缴,则付款单位账务处理是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个体经营所得,自行申报

借:所得税费用

贷: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其他各项所得,基本上是代扣代缴

借:管理费用、应付股利、应付利息等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个人所得税部分由公司全部承担,如何入账?

这种情况下,计提工资的时候要连同应该缴纳的税金一并计提,

借 费用类科目/生产成本

贷 应付工资(等于个人实得工资+企业负担的个人所得税)

发放工资的时候

借 应付工资

贷 其他应付款-个人所得税(企业负担的个人所得税)

贷 银行存款等(个人实得工资)

缴纳税金的时候

借 其他应付款-个人所得税

贷 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应交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1.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体制改革得税的会计核算

实行查账核实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通过"所得税"和"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等账户核算.在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时,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

实际上缴入库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终将所得税科目转入"本年利润".

2.代扣代缴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按照《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对工资、薪金、利息、股息、红利等,因纳税人人数众多,不便一一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时,经税务机关同意,可不开具.

但应通一定形式告知纳税人已扣税款.扣缴义务人应设立代扣代缴税收账簿,正确反映个人所得税的扣缴情况,并如实填写《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根据以上办法,扣缴义务人须设立专门会计科目对扣缴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核算.

支付工资、薪金(包括资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的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通过"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科目(或"应交税金--代扣个人所得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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