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成绩公布有哪些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7-11-29分类:一级建造师考试

  一级建造师成绩公布有哪些注意事项?

  1、成绩复查

  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自己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一个月内(具体时间请依据当地人事考试网通知);

  在当地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复查申请表,并在成绩查询单中指定的时间内持本文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

  2、考后资格审核

  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部分省份需要进行考后资格审核或者考后资格复审;

  就小编目前整理。考后资格审核地区包括:浙江、河南、广东、云南、重庆、湖南、西藏、天津、吉林、山西。具体事项请关注当地人事考试网,小编也会第一时间为大家整理好当地人事考试网公告原文。

  3、合格标准

  2017年一级建造师各科目合格标准预计为:

  《建设工程经济》60分(满分1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78分(满分13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满分13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满分160)

  4、证书领取

  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一般在成绩公布3个月左右开始,各地会陆续公布证书领取或办理通知,预计2017年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时间在2018年3月份左右。具体看当地人事考试网。

  5、证书注册

  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后考生申请证书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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