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挂靠单位不给钱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8-09-29分类:一级建造师考试
  一级建造师挂靠单位不给钱怎么办?
  第一,假如一级建造师挂靠费被拖欠不给了,我们首先需要理智的对待,不要急。可以试着先跟企业进行沟通,若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再作其他考虑。
  第二,假如协商无效后,我们建议找中介催一下,看看情况。但要注意掌握时间,拖得太久就没有必要了,不过没有经过中介的可以省略此步骤。
  第三,依据合同。挂靠肯定会签订合同的,一般情形下就规定是一次性付清还是分期付清,相信出现拖欠的大部分都是分期付清。第一年企业给了我们足额的挂靠费,但是第二年就借故拖欠。这个时候我们需要认真的查看合同事项,确保责任不在自身这里的情况下,如果对方不仅不付挂靠费还继续使用证书,那么我们可以去相关部门,比如建设部检举。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提挂靠及挂靠费。
  再一点就是,在现实过程中,可能被拖欠的挂靠费不是很多,如果是执业资格证在自己手中,这个时候我们可以选择登报挂失,那么此时注册证书就失去了效用。至于挂靠费的问题,需要我们通过合理的法律途径解决,以保障自身权益。
  1、只要是建设部的证书,只能挂靠在同一家单位,且一个证书只能挂靠在一家单位。
  2、要注册一级,只能注销二级。
  3、一级建造师证书一年之内能变更几次?一级建造师证书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只要现有的注册单位同意您转出,而且您手上的证件齐全的话,随时可以转。
  4、社保问题:挂靠单位在上报个人资料的时候,必须在其单位给建造师上个社保,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如果您在注册当地已有社保,挂靠单位再给你上一个,那就会冲突,因为现在省内社保逐步联网,一个省内不得出现俩社保;像北京、天津、上海在这方面管理的很严格;其他没有联网的省,就尽量别挂在本市就可以了。例如,某人的社保在深圳,那就尽量挂在广州、东莞等地。
  5、其实最好的办法是全职担当项目经理,签定劳动合同,与企业之间的关系由劳动合同法保护,其间可以提高与现有工作加上挂靠费用同等的待遇作为出任项目经理的条件,以达到期望薪金,避免风险。
  6、如果确实要挂靠,建议大家寻找一家大的企业,其管理制度相对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可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这类企业挂靠风险较小,但薪金较低,一般其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较好,完全可以利用其关系回避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可能的违规现象,比如项目经理不在岗等,注册或者继续教育等操作麻烦会少一些。但更多的是小型企业,而且项目经理的需求量大,其挂靠费用相对较高,高回报意味着高风险,这类风险一般会大一点,因为小型企业一般投入安全生产的力度或者意识很难达到规范的要求,人员配备也不齐全,这个时候大家就要注意挂靠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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