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最新规定

发布时间:2019-04-04分类:一级建造师考试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是每个一级建造师考生需要了解的,虽然一级建造师证书千辛万苦考下来了,但是很多考生对于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这件事却一无所知。

  一般情况,由省注册中心会通知,网上通知什么时候进行继续教育。这就需要你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网站。

  1、继续教育一年一次,16学时/年。因为到第三年证书要延续注册时才检查继续教育,所以不少人都是在第三年才来补继续教育,48学时一起学完。有的人3年不到要转注册时,也要去把前面欠的继续教育补上。近日《征求意见稿》第十条注册证书有效期由“3年”增至“5年”。有利于从业人员更好的进行职业发展,而且更有利于企业的长远规划。至于什么时候正式实行,请等待相关公告。

  2、不注册也能参加继续教育。

  3、继续教育只是你延续或者转注册时的凭证,完成继续教育后不会回收注册证重发,继续教育完成后会发给你一个证明。

  4、一建和二建要求一样。但二建只是省级的,管理上更松些。如果因为执业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导致资格证书被吊销,终身不予注册的。如果资格证没被吊销,那就继续有效。所以没有重考。下面给你看看相关的法律法规: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条: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工程师的职业凭证,由注册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3年。第十一条: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第十二条:注册工程师每一注册期为3年,注册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期满前30日,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5、至于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形式:交钱报名,参加培训,大概几个课时,参加结业测试,通过测试后,然后盖章,取得继续教育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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