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一年考一次,一次只能报考一个专业,考生可以在一建10个专业中随便选择一个进行报考,如果通过考试,拿到一建证书,第二年还可以报考其他专业,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及专业类别: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10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一级建造师增项的条件: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