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有效期为三年,三年之后可以办理延期注册,一直到65岁为止就不允许注册了。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继续教育有学时要求,一级建造师注册需要接受12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60个学时为必修课,60个学时为选修课。
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二】、【三】、【四】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