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共有四个考试科目,但如果考生满足免考的条件,可以申请免考两科,可以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能获得免试资格,具体免试条件如下:
一建免试条件:
首先考生需满足考全科的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百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参加“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科目分为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机电、矿业、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10个专业。
一建增项考试: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