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为全国性质的职业资格考试,每年只有一次,考试一共有4个科目,考生可以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通过4个科目即可,这四个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一级建造师各科分值:
“经济、法规、管理”为公共科目,所有专业都考,考试内容为单选题和多选题【经济:单选题 60题,多选题 20题,满分100分;法规、管理:单选题 70题,多选题 30题,满分130分】,合格分数均为60%【即经济60分,法规、管理78分】。
“专业实务”考试内容为单选题20题、多选题10题、案例题5题【主观题】,满分为160分,合格标准96分【除2014年市政专业为88分】。
一建报考条件:
考全科:
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部分科目免试: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