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只分一级和二级二个级别,一级为级,全国通用,二级为省级,省、市、自治区内通用。建造师属于职业资格的一种,没有第几级之说。一建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一建考全科条件:
资格考试报名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一建免试条件:
免试科目报名符合上述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一建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考试报名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一建成绩管理:
【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
【2】“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