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一共有四个科目需要考,考生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通过所有科目的考试,但是免试的考生成绩只保留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分别是学历、专业和工作年限。
一建报名条件:
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一建免试条件:
【一】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成绩管理规定具体内容:
考全科【即一次考四科】:
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免试两个科目】:
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
相应专业:
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