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增项指的是已经取得一建其中一个专业类别的执业证书,因个人或工作需求报名参加其他专业考试,一级建造师一共分为10个专业类别,即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公路工程、铁路工程、矿业工程、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通信与广电。
一建增项报名条件:已经取得一建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公路工程、铁路工程、矿业工程、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通信与广电其中一个专业类别的资格证书,报名参加一建其他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公共科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专业科目(按专业类别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增项只需要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并且考增项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才可取得增报专业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