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合格标准也是全国统一的。一级建造师四个考试科目的合格分数线均是按考试科目满分的60%来划定。具体如下:
一级建造师总分和合格分数线:
《建设工程经济》 满分100分 ,60分合格
《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满分130 ,78分合格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满分130, 78 分合格
《专业工程管理实务》 满分160, 96 分合格
一建成绩管理规定具体内容:
考全科【即一次考四科】
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免试两个科目】
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
相应专业
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