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可以考多个专业,但是一年只能报考一科,并且只有在取得一个专业的资格证书之后,才能报考一级建造师其余专业,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共10个,分别是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公路工程、铁路工程、矿业工程、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通信与广电,虽然一级建造师可以考多个专业,但是一级建造师实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要注册后才能执业,并且一级建造师最多只能注册两个专业。
一建考试科目: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考试统考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专业科目。一建考试统考科目满足免考条件可申请免考,专业科目不能申请免考。
增项考试成绩管理:
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一建增项报名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大家在选择专业时要注意区分。
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档案号不再使用。
一建免试条件:
首先考生需满足考全科的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百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