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的是滚动管理制度,成绩有效期最长有2年,参加考试的人员只要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通过四门科目就算合格。比如第一年过一科,第二年过三科都全部算通过,假如第二年只通过了两科,那么第一年成绩就作废了,第二年成绩保留到第三年,第三年只需要再通过剩余的两科即可。
成绩管理规定具体内容:
考全科【即一次考四科】
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免试两个科目】
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
相应专业
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