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是是滚动管理的,滚动管理周期为两年,即参加全科考试的人员需要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逾期成绩将作废。而参加免试考试和增项考试的人员需要在一年内通过报考科目,超过一年成绩作废。
成绩管理规定具体内容:
考全科【即一次考四科】
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免试的考生【免试两个科目】
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
相应专业考试
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