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合格标准也是全国统一的。每年考试成绩发布后一个月左右,一建合格标准才会公布,近几年考试合格标准比较稳定,一般来说是按考试科目满分的60%来划定合格标准的。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满分的60%为合格分数线。
《建设工程经济》 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满分130,78分合格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满分130,78分合格
《专业工程管理实务》 满分160,96分合格
一建成绩管理方法:
1、滚动管理:
考全科: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方法为滚动管理,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2、非滚动管理:
免考部分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
增项:一建增项考试成绩只在考试当年有效,报考一建增项的人员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即可取得增报专业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