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成绩可以保留两年,在连续两年内通过所有的科目即可,一级建造师考全科一共有4个考试科目,其中3个公共科目和1个专业科目。获得一级建造师证书后需要进行注册,注册后可以在全国内执业。
一建初始注册流程:
第一步: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第二步: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第三步:申请人应当提交材料,《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四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认真核对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和聘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按规定填写初审意见。
第五步:建设部收到初审意见后,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
第六步:建设部发布成功注册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注册证书照片上加盖骑缝钢印。
一建初始注册申请材料:
1、《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二寸照片,增项考试合格的人员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二寸照片。【复印的内容必须包含:证书编号、专业类别、批准日期】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