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
2、“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
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一建领证携带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二寸照片。
2、增项考试合格的人员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二寸照片。【复印的内容必须包含:证书编号、专业类别、批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