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想再考取其他专业的一级建造师,就属于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一级建造师有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公路工程、铁路工程、矿业工程、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通信与广电这10个专业类别,除了已取得证书的专业外,其余9个专业均可以作为增项报考。
一级建造师报考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职业需求选择专业,只是每年只能增报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的10个专业可以全考完,但只能注册一个一级建造师证书,可增项注册多个专业,可从事多个专业工程的施工管理,但不能同时执业。
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