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需要考《建设工程经济》、 《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专业工程管理实务》 四个科目。不同科目其满分和合格标准有所区别。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满分的60%为合格分数线。
《建设工程经济》 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满分130,78分合格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满分130,78分合格
《专业工程管理实务》 满分160,96分合格
一建成绩管理规定具体内容:
考全科【即一次考四科】
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免试两个科目】
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
相应专业
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