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一级建造师各科合格分值是有所不同,一般都是各科目的60%。具体如下:
1、《建设工程经济》满分100分,60分合格。
2、《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满分130分,78分合格。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130分,78分分合格。
4、《专业工程管理实务》满分160分,96分分合格。
一建成绩管理规定具体内容:
考全科【即一次考四科】
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免试两个科目】
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
相应专业
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