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及要求

发布时间:2022-09-15分类:一级建造师考试

根据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2022年内蒙古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及要求具体如下: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2.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级别进行报名。

(二)告知承诺制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报名成功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

报考人员要及早注册或完善已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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