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执业药师专业要求符合报考条件所述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专业要求目录源于印发的(教高〔2012〕9号)。1998年之前的专业名称可以参照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来执行。博士、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层次的专业,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01年)》的规定,对照本科专业目录来界定和解释。
专科目录源于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教高〔2004〕3号)和2015年引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教职成(2015)10号)。2004年之前的专科专业目录可以参照当时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