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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考试中级保险专业考点预习:再保险的安排方法
第二节 再保险的安排方法
一、临时再保险--再保险任何一方均无权利要求另一方做出承诺,双方可自由选择。
二、合约再保险--一方必须分出,一方必须接受。
三、预约再保险--分出公司对合同规定的业务是否分出,可自由安排,无义务约束,而分入公司对合同规定的义务必须接受。
第三节 再保险合同及其内容
一、再保险合同
二、比例再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共命运条款: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按比例承担责任,分享保费。分为共承保命运和共理赔命运
(二)更改条款(三)错误、遗漏条款(四)仲裁条款
三、非比例再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责任恢复条款
1.超额分保的责任额如同直接火险业务的保额,在赔付后就要相应减少。
恢复次数的规定。
2.责任恢复保费。
(二)最后净损失条款
1.由于超赔在保险合同有险位超赔和事故超赔之分,因而有关最后净损失的计算基础也有所不同。
2.向再保险人摊回款项的调整
(三)事故损失条款与时间条款
时间条款,案例分析
(四)指数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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